【研究生】星空体育官方网站做好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更新名额划分)
各位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各班要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在交流的基础上,研究生认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该表必须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小结表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到工商楼200-5,截止时间10月9日。注意:导师意见由导师签署,班级意见由班委签署,签完导师意见及班级意见后统一签署德育导师意见再交到办公室。
3、研究生学年小结要通过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表彰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批评不良倾向和行为,以达到增进团结、共同进步的目的。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星空体育官方网站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3)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细则,详见附件2。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4.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所使用之成果,必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6年9月-2017年8月之间。
三、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超过正常学制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3)新入学研究生,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科学合理的机制参与评选,具体按照所在院系评审办法进行。
(二)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细分到相关学院(系)。
专项奖学金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各学院(系)须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执行,由于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
(三)院设奖学金
美通奖学金、国祥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优秀研究生。今明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应届毕业生。
评选要求: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同等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四)单项奖学金
学院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请填写“2016-2017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7),9月26日中午12点前交由学院统一评定。
在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表格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四、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将出的《星空体育官方网站做好2017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于10月9日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5、附件6)、,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发至0011346@zju.edu.cn,纸质版交至玉泉工商楼200-5办公室。
五、时间进程
1.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填写《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附件3),交给班长(请交电子版),请注明申报何奖项或荣誉。
2.由班长汇总候选名单,并填写《数学科学学院评奖评优班级初选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10月4日前连同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个人申请表一起发送至邮箱:0011346@zju.edu.cn。
3、数学科学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全院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10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新系统)。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联系人:李萌
地 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工商楼200-5办公室
电子邮箱:0011346@zju.edu.cn
电 话:8795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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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