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体育官方网站开展2017年数学科学学院 “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流目标,不断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和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按照“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培养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响应校团委号召,决定于10月至11月集中开展2017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突出活力建团,加强团的基础组织建设 1.做好团支部组建与团支委选举任用工作。科学合理的设置好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的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含青年教工团员)。研究生团组织设置应参照研究生党组织的设置,探索以课题组、实验室、研究所等为单位建立团支部,不断强化研究生团组织建设。数学科学学院目前所有团支部已经组建完毕,团支委选举任用工作也基本完成,请各团支委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并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举办的各项培训活动,确保团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2.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广泛开展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要求研究生17级所有团支部,本科生16级所有团支部申请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其他团支部鼓励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4日。争创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经费为1000元,争创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经费为500元。 3.开展百佳“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支部活力建设,提升团支部的组织运行活力、工作开展活力和团员参与活力,开展百佳“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具体通知另发)。各团支部应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建设活力,规范组织工作流程,探索基于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团建工作模式,培育凝练一批有品牌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性的团建项目,形成具有专业特点、凸显浙大特色的团建工作品牌,开展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 (二)围绕核心主题,加强团的思想建设 4.组织开展十九大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 月18 日在北京隆重开幕,此次会议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院已经通过各类形式,在团员青年安排好工作学习的基础上,组织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并适时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专题团日活动,专题学习十九大相关会议精神。该活动已于2017年10月17日发布通知并已落实。 5.广泛开展团日活动。数学科学学院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数学科学学院团委已发布“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的主题团日活动通知,同时应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讨论会、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会、校内外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以及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形式,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 (三)深化教育培训,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6.推进校院两级挂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推荐优秀高年级学生骨干参与校院两级的挂职团干部选拔。 7.加强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院团委坚持一流标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团学干部的培养,组织开展培训班次,增强团学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学院团委另行组织对团支书的教育培训工作。全校本科新生团支书、学生挂职副书记和专职团干部专题培训班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 (四)坚持机制先导,加强团的制度建设 8.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学院团委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工作制度建设,落实好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9.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年度团情况统计,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 10.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每个团支部每年有500元团支部建设经费,但需要规范经费使用,使用好“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使用登记本”,在支部活动开展后凭有效发票及团支部活动星空体育官方网站稿到工商楼200-5办公室报销,做到用到实处、账目清晰。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突出重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和本单位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充分发动,活跃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支部的积极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向校内外媒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评审表彰 请团支部做好本次团建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对本次团建月活动中的表现优秀的团支部,予以校院两级荣誉及活动经费奖励,请将总结表(附件2)及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1月20日前报至学院团委(照片只需电子版)。材料上交地址:玉泉工商楼200-5办公室, 材料上交邮箱:xudazju@zju.edu.cn。
联系人: 徐达:联系电话:87953748,15869035618 谢放:联系电话:18868102866 |